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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第1号修改单骨干企业座谈会日前在线上召开

发布时间: 22-6-28 12 来源: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1号修改单骨干企业座谈会日前在线上召开

 

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已于5月24日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8月15日起实施。为了解企业的标准执行情况及执行过程中的难点痛点、更好地推进标准的贯彻执行,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国家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委托,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简称中焙糖协)于6月15日下午在线上组织召开月饼、粽子行业骨干企业座谈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一级巡视员张晓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魏宏副司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余政处长、标准技术管理司李芹调研员,工信部消费品司食品处孙璐副处长等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座谈会由中焙糖协理事长张九魁主持,企业交流讨论环节由中焙糖协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帅主持。中焙糖协技术法规委员会秘书长魏立立、糕点/馅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俞嘉毅,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21家骨干月饼粽子生产企业代表参会

张九魁理事长首先梳理回顾了2005年以来党和国家携同社会各界力量整治月饼粽子等商品过度包装现象的历程,介绍了2022年开年以来中焙糖协配合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调研、以及第1号修改单的编制过程,并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向各骨干会员企业提出了五点希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和行业站位,深刻理解低碳绿色运行对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二要顺应潮流,适度包装,做行业的引领者和示范者;三要及时沟通交流,准确把握新标准和第一号修改单,以及《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 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四要抓住机遇,尽早消化旧包装,价格亲民,打造企业新文化,塑造企业新形象;五要坚守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疫情防控的底线,再创佳绩。 

参加座谈会的行业骨干企业北京好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知味观食品有限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巴莉甜甜食品有限公司、郑州百兴食品有限公司、杏花楼食品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米旗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天福茶业有限公司、稻香村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高新惠诚食品有限公司、武汉仟吉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思味王食品有限公司、浙江荃盛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市新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江苏沪耀粮油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麦瑞生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分别分享了各企业今年新包装的调整情况、包装层数、体积、成本等调整情况,落实新标准开展月饼包装订货的工作进展情况,往年库存包装的情况,以及今年中秋月饼的生产销售计划和预期情况。各骨干企业均表示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并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和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着力加快剩余库存包装消化速度,尽早贯标达标。 

张晓峰一级巡视员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中焙糖协及各骨干会员企业在第1号修改单起草发布过程中所作出的重大贡献,针对部分在贯标达标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问题他指出要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的修订工作和日前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 2022年第5号》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理解,两者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并与2005年发布的有关公告一脉相承,各骨干企业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认识、全面贯彻、引领推动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余政处长认真听取了各与会企业代表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所关切的问题,并从节令性产品执法稽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号召生产企业加强法律法规意识、主动担起企业主体责任,为我国治理过度包装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魏宏副司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糕点行业的行稳致远是他律转变成自律的过程,扭转过度包装风气要依赖国家法制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其中,各龙头骨干企业对行业一万余家生产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非常重要。国家治理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脚步不会停止,第1号修改单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希望通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共同努力,今年的中秋市场能够呈现出包装清清爽爽、产品踏踏实实的令人眼前一亮的新气象!感谢企业的理解和为此付出的努力!

座谈会务实高效,达到各项预期目标。